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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简讯
第3期(2026年3月16日)
《关于组织开展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相关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3月10日
🎯适用对象
✅此次政策兑现聚焦工业领域重点企业,涵盖两大核心激励方向,分类明确了激励标准,最高给予1000万元财政支持。
💡主要内容
在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方面,明确了分层激励标准:对2025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且2025年1至12月和2026年1至3月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同时增长10%—20%、20%以上的工业企业,省级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激励。
对2025年生产规模1亿元以上,且2025年1至12月和2026年1至3月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同时增长10%—20%、20%以上的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激励。
在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方面,通知明确:对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及服务累计支付超过5000万元的,省级财政按照实际支付采购金额的1%给予奖补,单户企业最高200万元
💡基本要求
明确基本条件和时限要求
逾期将不予受理
为确保政策精准落地,通知明确了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相关企业须在川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无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法履行统计申报义务。
其中,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申报主体还需满足额外要求,其中包括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对象原则上不少于10户在川注册的中小企业法人实体等。
关于申报时限也作出明确安排,逾期将不予受理。
>>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方面,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需对接同级统计部门梳理达标企业名单,会同相关部门核实企业是否符合基本条件,于4月25日18:00前将企业名单以正式文件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
>>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则分步骤推进,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自行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益企服务超市栏目—“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于4月18日24:00前完成线上申报,此外还需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详情链接:
https://jxt.sc.gov.cn/scjxt/wjfb/2026/3/10/0124e9dd48554061b87fd091f6310a84.shtml
《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6〕38号)
发布单位:自然资源部与国家林草局
🎯主要内容

实施重点
三大核心突破:
1. 以“一张图”为核心重构审批体系,许可权下放省级,有效期延长至3年,大幅压缩前期周期;
2. 设立历史遗留问题宽容机制、灵活分段报批规则,降低项目落地制度性成本;
3. 对设施农业、生态旅游、海洋经济等产业释放明确空间支持信号,优先保障民生与重大项目指标,严格限制经营性房地产开发。
🎯重点
01 战略定位:资金流向的逻辑变了
钱往哪投? 市场无法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具体包括:社会公益服务(养老、托育)、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与国家安全。
评判标准是什么? 项目必须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规划和方针政策。这意味着,撰写项目报告时,核心任务不是单纯展示技术有多先进,而是清晰阐述项目如何契合“双碳”目标、乡村振兴、新质生产力等国家顶层设计。
申报前提是什么? 项目必须先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项目代码,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没有代码,就没有申报资格——这是硬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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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支持方向:看懂两张清单
项目能否进入评审视野,取决于是否落在“正面清单”内,同时远离“负面清单”。
支持形式分两种:投资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性项目给予无偿资金补助贷款贴息——对使用贷款的经营性项目给予利息补贴
关键限制必须牢记: 资金原则上仅用于计划新开工或续建项目。已完工项目没有申报资格。试图“包装”已建成项目套取资金,从一开始就走错了方向。
环保领域重点方向(结合2026年专项政策):
减污降碳协同: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
污染深度治理:城镇污水管网补短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
资源循环利用:大宗固废资源化、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环境基础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与升级
生态保护修复: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
先进技术示范:CCUS、绿色低碳技术产业化应用
如果你的项目属于上述领域,已经拿到了第一张入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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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补贴额度:能拿多少、怎么拿
性质明确: 投资补助和贴息均为无偿投入,不需要偿还。
额度怎么定? 新办法未规定统一比例,但结合2026年专项政策,通常有上限约束。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为例:
单个项目补助额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亿元地区差异化设置:东部地区≤总投资的40%,中部、东北、西部地区≤70%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特殊地区可适当上浮
资金如何下达?直接下达:国家发改委批复资金申请报告后,直接下达到具体项目打捆/切块下达:资金整体下达到省,由省级发改委在既定方向内分解到具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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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申报红线:六条“一票否决”
新办法第九条、十一条、十二条明确了申报的硬性门槛。以下任何一条不符,形式审查阶段就会被直接驳回:
主体失信: 项目单位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申报前务必登录“信用中国”网站自查。
前期手续不全: 项目未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或环评、能评、用地、规划等主要建设条件未落实。注意:“正在公示”不等于“已取得”。
项目状态不符: 项目已完工,或在建进度超过50%。新办法主要支持计划新开工或续建项目。
未入库申报: 未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项目代码并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线下报送无效。
重复申报: 同一项目重复申请不同中央专项资金,或已获得其他中央资金支持的项目再次申报。
材料虚假: 资金申请报告中总投资、建设内容、自筹资金等情况失实。后果包括通报、收回资金、1-3年内暂停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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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全流程解析:从谋划到监管的完整链路
第一步:项目谋划与合规前置(现在-申报前)
对标国家战略与支持方向,确定项目属性。同步办理项目代码、完成审批/核准/备案,落实各项前期手续。确保企业信用无瑕。
第二步:材料编制与线上提报(申报窗口期)
编制《资金申请报告》,核心内容包括:项目单位与项目基本情况、申请投资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据、绩效目标(必须量化)、总投资与资金筹措方案、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在线提交,由地方发改部门逐级审核上报。
第三步:国家审核与计划下达(申报后)
国家发改委受理后,进行审查并可能委托评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批复资金申请报告,一次或分次下达投资计划。
第四步:项目建设与全程监管(资金下达后)
严格按批复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
按时线上报进度:每月10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如实填报开工、进度、投资完成情况。迟报、错报影响后续资金拨付
接受全方位监督: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及在线平台动态监测与现场检查
及时调整与报告:建设内容、投资发生重大变化,必须及时报告申请调整